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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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全文)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5篇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1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进一步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深入源头企业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2、按照“政府主导、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查”的机制要求,以农村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线路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
3、安监中心与联校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查校车营运资质,坚决取缔“黑园”、“黑车”。
4、督促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5、结合交通安全检查“回头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客货运重点驾驶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常识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
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
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技术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
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3.强化监管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在2014年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2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X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省级通报整治的通知》(X综治办〔X〕62号)和省总队《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督导的通知》精神,根据《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X市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着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突出重点乡镇、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稳步推进全区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社会监管,突出华亭镇、霞林街道等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努力减少和遏制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便捷、通畅、绿色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别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整治工作队和联合督导组。

(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吴文恩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杨碧静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副主任林金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俞学军、区安监局局长田林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志军、区道安办成员单位和各个镇(街道)、华林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组成(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志军兼任,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整治工作队。由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志军任队长,抽调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组成整治工作队。全面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三)联合督导组。由区府办副主任林金维任组长,抽调区综治办、安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整治期间检查指导,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视情启动相关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措施

协同共治、共建共享是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善治的基本途径。交通安全管理必须做到联动融合、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安全共享,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共同体。

(一)强化源头管控,排查治理隐患。要深入辖区各村居、场区、工厂摸排“五小车辆”、农村面包车底数,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案,提交区道安办、村居委员会共同督促隐患整改。对辖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风险加大排查,对隐患路段要采取措施完善隔离栏、灯控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建设;
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道路隐患,要加强路面巡查或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防固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重违法。一是注重协作配合。各部门间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构建整体联动的农村道路管理工作模式,将乡镇执法力量与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在超载超员治理、非法营运等方面,密切协作,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效能。二是坚持警力倾斜。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实际,突出重点区域,抽调秩序中队警力重点在华亭区域开展执法,以遏制电动车、公交客运、渣土运输等车辆的交通事故为主线,以整治酒驾、闯红灯、涉牌涉证为抓手,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管控,有的放矢地严查严处易引发和易加剧损害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对道路的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三)强化重点路段,确保治理实效。根据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际,将324国道濑溪桥至山牌路段列为重点整治路段。治理措施:一是调整主干道和辅道。将国道324线霞皋路段(112km-118km)两侧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杆各向路中移一车道,打通摩托车电动车专用道,实现各行其道,逐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二是治理护栏乱开口。科学施划道路,合理改造道路,将国道324线除主要路口外,其余护栏一律封闭。三是引导汽车和电摩各行其道。当前乡村道路交通复杂、路况复杂,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混行现象普遍,车辆多、车速快,路面窄,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积极引导车辆驾驶员各行其道,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四是大力整治两侧辅道。华亭镇要组织力量重点清除辅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和胡乱堆放杂物等突出问题,现场对村民教育引导,进一步净化交通安全行车环境。(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区公安分局)

(四)强化农村道安,夯实农村基础。一是启动电子劝导站二期项目建设,实现全区农村全覆盖。根据本辖区村镇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按照进入国省县道的乡镇村口、通行客车道路的乡镇村口、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必设劝导站的“四必设”要求,在车辆密集村口及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劝导站,全面启动交通安全电子劝导站建设,不断提高电子劝导覆盖率。同时,在劝导站外显眼位置设置曝光台和宣传栏,将电子监控视频截图张贴在曝光台上,通过持续曝光倒逼村民互相提醒、劝导,提升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电摩驾乘人员头盔率、上牌率、持证率。二是调整充实农村“两员”队伍。劝导员主要承担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等七项职责。各乡镇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两员”队伍,充分发挥“两员”作用,在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对村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进行劝导,不让其带着交通违法出村口。要求每天上班高峰劝导至少2次,推动交通劝导工作上轨道,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道安办)

(五)强化交通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包村民警、村干部分片包干,摸清村居车辆底数,建立“五小车辆”台账,上门宣传敦促上牌、骑乘电摩戴头盔。要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充分发动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学生回家教育引导家长或者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对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发挥基层镇(街道)、村居网格巡逻队员作用,加强对路面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人员的劝阻教育等,使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做到交通安全宣传入脑、入心、入耳,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之自觉摒弃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远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努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道安办)

(六)加强考评奖惩,完善道安工作机制。区道安办牵头制定个镇(街道)落实道安工作责任制考评奖惩办法,细化考评方案,实行季度量化考评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进一步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既管交通、又管治安、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通过整合资源,对各级道路实行“一段一长”,按辖区和业务职能划定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路管员,努力解决道路交通管理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交通局、区道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单位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联动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府各部门全面参与工作的格局,领导小组要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难题,定期评估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以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工作期间,联合督导组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要用好综治警示、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严格落实倒查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列入今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各镇(街道)、区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治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平安镇(街道)、平安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信息报送,掌握工作进度。各镇街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每季度一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网传上报至区道安办邮箱。区道安办及时将整治情况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报区综治办,以便及时上报省、市综治办。

附件:略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3

发„2012‟×号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村(居)委会、各部门

现将《×乡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乡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为了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争创“平安乡镇”荣誉称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各单位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村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工作全乡范围内要实现如下目标:

1、公路治安秩序良好,无车匪路霸,无公路三乱,无堵塞道路交通等较大群体性事件。

2、消除马路市场和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

3、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知识增强,受教育率达100%,安全意识增强,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4、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5、广大群众能积极配合和协助乡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在开展这一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超载、无证无牌驾驶车辆的查控力度。

我们将联合交警、公安、交通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2、对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中心小学等路口安装了减震减速装置,在事故多发路口安装了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3、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道路交通防护的工作,对道路两旁的杂物堆放物进行定期清理,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4、各村、各单位、学校要做好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①要有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场地,有组织机构、制度和相关资料;
②要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窗或宣传栏;
③各村场要利用广播,广播道路交通安全法;
学校要用电教化教设备播放道路安全的专题光碟等内容;
④各村要有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做好宣传资料的张贴发放情况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
⑤每年要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2—3次;
⑥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次以上,受教育率达100%。

5、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

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4

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XX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街道道安办XXX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城管中队负责人组成。由街道道安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辖区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以及群众交通违法诉求较多的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强化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

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督查,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配合区交警部门对途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协调各辖区中队推进道路变通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城节道路交道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并将排查出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区道安办进行整改。

2、推进城市道路畅通水平。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各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要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城管理。以辖区交通严管街,七座过江桥梁,火车南站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
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实施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4、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合科要会同辖区中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专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要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4、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社区书记带头履职尽责,主动带社区人员深入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突出重点企业检查,辖区有运输企业要经常走访到位,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同时要扩大路面交通整治,对有隐患路面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深挖典型,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报。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街道道安办

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5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人员:重点排查清理驾驶人的违法记录、证件审验情况,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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