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对以下材料看法【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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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对以下材料看法【精选推荐】

 

 谈谈我对以下材料的看法:

 转基因在欧洲出现后, 遭到了很多抵制和抗议, 有一些反对者甚至付诸行动。2003年, 英国有27名抗议者将诺福克地区的一片转基因玉米地夷为平地。

 按照法规, 私人土地上的庄稼是私有财产, 破坏了便属于犯罪行为, 因此, 这27名转基因的抗议者被告上了英国的法庭。

 2004年, 英国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和宣判,结果宣布这27名抗议者无罪, 理由是:

 法官不认为抗议者的行为是毁坏他人财产,而是“合法地控制污染”!

  的确, 这是一个很难权衡的问题, 现实中也常有发生, 当维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与保护社会公共财物冲突时, 应该偏向哪一方? 公民的私有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27名抗议者的行为又是出于对社会环境的保护, 一个是小我, 一个是大我, 如果保护了原告的权利, 那么被告27名抗议者必将承担其法律后果, 似乎有些不合情理; 但如果判被告无罪, 那原告的个人权利又似乎受到了侵害,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给出的材料, 我进行了大量的资料调查, 终于明确了自己的立场。

 我的观点很明确:

 这27名抗议者的行为是毁坏他人财产。

 以下是我针对此材料展开的相关搜索与分析:

 首先, 从法律的角度看。

 材料中仅指出是“转基因玉米地” 而不是“转基因试验田”。

 据了解, 2003年英国政府还未规定私人不能种植转基因玉米, 直到2005年政府才规定就转基因作物立法前农民不许种植转基因玉米。

 说明当时私人种植转基因玉米是不受法律干涉的, 那么这27名抗议者的行为显然是毁坏了 他人的财产, 触犯了法律。

 虽然他们是出于“控制污染” 的动机, 但是这样的抗议行为是违抗法律的, 抗议可以选择针对政府, 向政府表明他们的观点来达到共同维护社会环境的目的, 但是绝对不能针对个人。

 私人土地上的庄稼是私有财产, 破坏了便属于犯罪行为, 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假如政府发布了相关法律或者政策规定这是私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或禁止这样的行为, 那也得有相关部门根据特定条件和程序对个人的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和制止, 而不应由广大群众私自 将玉米地夷平,这是藐视法律的表现。

 其次, 从伦理的角度看。

 当时全世界对转基因的争议都很大, 出现了许多实验与纷争:

 1997德国农民克劳纳开始种植先正达Bt-176玉米试验田, 头三年, 玉米长势喜人、 毫无虫害, 当2001年, 他将这种玉米用来喂养母牛时, 牛开始剧烈腹泻并停止产奶, 最后, 他总共损失了70头牛。

 1998年秋, 苏格兰Rowett研究所的普兹泰教授(Pusztai)

 就在电视上公开宣称, 他的实验证明, 实验鼠肾脏、 胸腺和脾脏生长异常或萎缩或生长不当, 脑部萎缩, 多个重要器官也遭到破坏, 免疫系统变弱。

 1999年, 美国康耐尔大学的研究者John Losey在英国《自然》 杂志上发表报告, 用涂有转Bt基因玉米花粉的叶片喂养斑蝶, 导致44%的幼虫死亡。

 1997-1998年, 英国等实验分析发现转基因食品导致某些动物健康异常和种植区域出现异常。

 英国政府资助的研究显示, 食用了 转基因土豆的老鼠出现了肝脏癌症早期症状、 睾丸发育不全、 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部分萎缩等异常现象。

 然而科学家对具有抗除草剂能力的转基因玉米、 油菜和甜菜进行了 为期3 年的实地试验, 旨 在验证这些作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结果表明, 与常规作物相比,转基因油菜和甜菜都不利于环境, 而转基因玉米则更有利于环境。

 近日, 一位叫徐开彬的“旅美学者”在凤凰网的评论版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转基因安全疑问须由专家自身 试验破解》。

 这位美国费城天普大学传播学院的助理教授, 在文章中说“国外正在被不断证实转基因食物不安全”。

 为了证明这个说法, 并且呼应《转基因安全疑问须由专家自 身试验破解》 的题目, 他举了欧洲几个转基因玉米争议事件作为例子, 徐开彬在文中说:“最近,《国际生物科学学报》 2009年第7期上发表的四位法国科学家的研究结果表明, 喂食三种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玉米三个月后能让老鼠的肝脏、 肾脏和心脏受损”。

 我根据徐先生提供的文献出处, 查阅了《国际生物科学学报》 2009年第7期, 结果发现:

 1.

 法国人Seralini及其同事并未亲自做实验 2.

 法国人Seralini及其同事并未说老鼠肝脏、 肾脏和心脏“受损” 3.

 法国人Seralini及其同事的文章未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同 以上说明转基因玉米究竟是否有害健康还是一个疑问, 并没有最终一致的结论判定转基因玉米是好是坏, 尽管大部分的观点是它有害健康, 那么任何抗议行为都是不合情理的, 你可以持有自己反对它或是支持它的观点态度, 但是决不允许违抗法律实施暴力对私人财产造成毁损。

 最后, 从社会的角度看。

 设想如果这次破坏行为被宣判抗议者无罪, 而且是 合法地控制污染, 会产生什么后果? 越来越多的抗议者会站出来去破坏越来越多的转基因田地, 其中不乏那些因为私人恩怨而去破坏的人, 最后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免于法律的制裁。那么法律的公正性、 合理性又体现在哪? 人们会对政府失望。2008年11月, 《独立报》 调查得知, 英国政府相关部门倾向于修改要求公开转基因试验田所在位置的条例, 并要求警察像打击极端动物保护者那样对付转基因作物反对者。

 根据现行条例, 从事转基因作物研究的英国科学家必须在一个政府网站上公布试验田所在位置。

 这使反对者能轻松上门干扰试验。

 2000年以来, 分布英国各地的54块转基因作物试验田绝大多数遭到反对者破坏。

 如果不对这些抗议者的暴力行为进行控制, 越来越多的田地会受到破坏。

 政府将失去其权威, 社会没有一个良好的秩序。

 综上所述, 我的观点是抗议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们破坏了 私人财产,虽然是以防止污染的名义, 但是公民私有的财产是不允许被破坏的, 就算其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污染了 环境, 也不应该又其他公民擅自 处理它, 而要由相关部门以政府的名义对不合法的行为予以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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